智学网从福建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4年福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推行方法》得知,2024年福建高考考试录取政策、批次及录取查看入口已公布,具体详细情况如下:
1、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普通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4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和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征求志愿设8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志愿。每一个志愿均为院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不是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2.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不是服从专业调剂栏目。考生不能重复填报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即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均须为不一样的“院校专业组”。
3.高职(专科)提前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征求志愿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高职(专科)提前批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批全部结束后进行,已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专科)提前批的录取。
4.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艺术类。设本科校考批、本科省统考批和高职(专科)批3个批次。
本科校考批中的校考招生专业介绍用校考成绩并实行招生院校对姥爷布的规则进行录取;本科校考批中的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并实行招生院校对姥爷布的规则进行录取。本科省统考批和高职(专科)批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并实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录取。
1.本科校考批设常规志愿。常规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不是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2.本科省统考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3.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1.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不是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2.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2、投档模式及投档比率
投档模式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先进行第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对招生计划尚没有完成的院校再进行参考志愿投档,参考志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科提前批征求志愿、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高职(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的常规志愿与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2.艺术类。本科校考批实行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全部投档模式。本科省统考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与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3.体育类。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投档比率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投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投档数目按四舍五入取整,下同)。军队院校区别性别,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如有多名考生高考考试总成绩均为考试报名院校低投档分且符合学校调档需要,则全部投档。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高校(专业),其投档比率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
3.艺术类本科校考批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全部投档。
4.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投档录取时,空军和海军招飞院校(如空军航空大学、海军航空大学等)、民航招飞院校(如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滨州学院等)、经教育部批准实行综合评价录取模式院校(如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有面试和政审等需要的院校(如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等)、教育部赞同安排在提前批的综合评价试点高校(如北京外国语大学等)和上海科技大学等有特殊投档需要的招生院校,经批准,实行单独投档。空军和海军招飞院校优先投档录取。
3、成绩排序规则
普通类
考生分别按高考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平行志愿投档时,高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按同等优先,再依次按语文与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成绩、最佳选择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假如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不是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
艺术类
1.本科校考批(含经批准组织校考的本科招生专业介绍和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的本科招生专业介绍)。
校考本科招生专业介绍投档时,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同时投放到其填报的院校。招生院校对校考专业合格且省统考成绩高于省统考专业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根据校考专业计划、考生志愿填报状况、事先公布的校考专业录取规则与破格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预退档建议,并将录起名字单和预退档建议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戏曲类本科招生专业介绍投档时,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同时投放到其填报的院校。招生院校对省际联考成绩高于省统考专业本科合格线且高考考试文考成绩高于我省艺术类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择优录取;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预退档建议,并将录起名字单和预退档建议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2.本科省统考批和高职(专科)批。物理科目组艺术类和历史科目组艺术类考生分成音乐表演类、音乐教育类、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饰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9个类别。每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其中1个类别考试报名。各类别的综合分(按实质折算分数,不进行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艺术类专业类别综合分的计算办法如下:
艺术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先依据艺术类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的,先按同等优先,再依次按高考考试总成绩(不含“非固定加分”)、语文与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成绩、最佳选择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假如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不是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其中,高考考试总成绩高于艺术类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高于艺术类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专业统考成绩高于本科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考生,方符合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投档条件;高考考试总成绩高于艺术类专科文考成绩控制线分、专业统考成绩高于专科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考生,方符合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投档条件。
在艺术类本科省考批和高职(专科)批,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类别综合分计算方法和同分排序规则与我省规定不同时,按我省规定实行。
体育类
1.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物理科目组体育类和历史科目组体育类考生,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均按实质折算分数,不进行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的,先按同等优先,再依次按高考考试总成绩(不含“非固定加分”)、语文与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成绩、最佳选择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假如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不是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其中,高考考试总成绩高于体育类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高于体育类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高于本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符合体育类本科批投档条件;高考考试总成绩高于体育类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高于体育类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高于专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符合体育类专科批投档条件。
2.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在公布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等成绩排名时,均不含“非固定加分”。
4、降分录取政策及方法
普通类
1.根据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其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院校(专业)和医学类定向招生,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下同),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除福建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其他涉外办学项目(含国际课程项目、中高计划、中美“121”计划等)、涉港澳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外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其他专业,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高职(专科)批。公办高职(专科)院校不降分录取。福建内民办高职院校第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方法与第征求志愿相同。
3.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降分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
艺术类
1.本科校考批。经批准组织校考的本科招生专业介绍的破格录取方法参照有关院校公布的破格录取原则实行。
2.本科省统考批。第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面向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考试总成绩在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时,在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先投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再投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由院校择优录取。
3.高职(专科)批。所有院校(专业)不降分录取。
体育类
各批次第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发布,面向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考试总成绩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时,在专业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先投高考考试总成绩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再投高考考试总成绩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由院校择优录取。
福建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其他涉外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不降分录取。福建属高校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其他涉外办学项目(含国际课程项目、中高计划、中美“121”计划等)招收的本科考生,高考考试外语成绩不能低于外语总分的60%。
5、其他种类招生
其他种类招生包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省内高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定向招生、省内院校(专业)专店面向指定设区市招生等。
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1.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批之前进行。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均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不是服从专业调剂栏目,按特殊种类项目需要进行投档录取。其中,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设1次征求志愿。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顺序,依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每位考生只能投档到其中的一个种类。
2.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全部投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常规志愿、征求志愿都根据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投档后,高校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审录。部分特殊种类招生高校须按我省终确定的投档比率测算生成的模拟投档线进行审录。
3.拥有高校农村专项计划考试报名资格且高考考试总成绩高于相应特殊种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才符合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投档条件。
4.拥有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考试报名资格且高考考试总成绩高于相应普通类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才符合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投档条件。
省内高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
本科院校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进行。省级层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专店面向指定设区市招生,毕业生定向到该设区市或所属县(市、区)工作。考生需要具备所考试报名设区市的户籍,并在该设区市高考考试报名。省级层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录取的考生入学前应与培养院校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或定向就业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协议书,毕业后须回生源所在设区市或定向就业的县(市、区)教育局有空编的中小学(特教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规定年限。市县级层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按市县有关管理方法实行。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1.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招收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边防军人子女。
2.湖南大学的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常规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时,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相应批次的第、第二次征求志愿时公布,并组织第、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考试报名湖南大学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考生的高考考试成绩应达到特殊种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烟台大学、西华大学的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安排在普通类第征求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时,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时公布,并组织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根据高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6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定向招生
1.医学类、农林类院校专店面向指定设区市招生,毕业后定向到该设区市或所属县就业的,考试报名的考生需要具备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高考考试报名。医学类、农林类院校专店面向指定县招生,毕业后定向到该县就业的,考试报名的考生需要具备该县户籍,且在该县高考考试报名。
2.医学类、农林类院校推行定向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定向设区市或所辖县相应的卫生健康、农业、林业等行政部门及其指定的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到录取高校报到。
3.省内医学类本科院校在普通类提前批推行定向招生的,在本科提前批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省内医学类公办高职(专科)学校推行定向招生的,不降分录取。
省内院校专店面向指定市、县招生
考试报名省内院校专店面向指定市、县招生的考生,须具备该市、县户籍,且在该市、县高考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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